做梦也没想到,有一天我会跟澳洲移民局打上了官司,但正是因为这场官司,让我对这个国家又多了许多的期待。
我来自浙江,2015年委托新通帮我申请了澳洲132签证,2016年9月27日拿到了绿卡,前后只用了不到10个月的时间。
拿到绿卡后不久,我和家人就登陆了西澳州的珀斯,在新通的陪同下考察了许多投资项目,最终决定做小型别墅开发。项目进展得很顺利,我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移民局的投资要求。
2019年3月12日,新通帮我递交了投资审核资料,怎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,签证官以“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递交补件”为理由,取消了我们全家的绿卡。
新通查明原因,原来是签证官将补充材料的通知邮件发送到了错误邮箱,我们因未收到邮件而没有完成补件要求。 也就是说,此次事件是因为移民局签证官的纰漏所致。
尽管如此,根据澳洲移民法案,签证官在下发取消决定之后是没有义务回复或撤回决定的。
为了让移民局收回决定,新通与他们进行了许多次的电话、邮件沟通,但也都无济于事。
我们都不甘心“认栽”,新通建议我们起诉澳洲移民局,用法律手段拿回绿卡。
01 提起申诉
在递交了起诉书后,我、新通、代理律师进行了密切的三方沟通,复盘整个案件可能存在哪些会被移民局抓住的薄弱点。
多次沟通下来,律师认为我在居住上存在问题,虽然拿到澳洲132绿卡后对居住没有太大的要求,但是我在两年期间只入境了7天,移民局很可能会认为我没有实际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。
针对这一点,新通收集了我对于过往项目管理的资料,并在电话庭审前上门对我辅导,指导我如何进行清晰完整的陈述,怎样自信回答问题以及如何应对官员提问等。
2020年4月开始,上诉庭召开了3次电话调解,双方无法达成一致。
2021年3月,上诉庭召开正式的多方听证会。由于在开庭前充分准备,经过多轮激烈争辩,上诉庭最终判定移民局取消绿卡的程序不合法!
我方胜诉,我们全家的绿卡保住了!
02 应诉阶段
按规定一个月内败诉方可以提起上诉,澳洲移民局“不服”,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审理。
2022年5月,召开听证会。
2022年7月,我们收到判决书,法院支持了移民局的论据,我们败诉了。
03 再次上诉
我们决定向高等法院再次提起上诉。
2022年8月,召开听证会。我们从移民局的错误操作程序切入,以此证明移民局没有将补件通知按程序发送给我或代理人。
2022年10月,我们收到判决书,最终胜诉!
【判决书】
从2020年3月收到绿卡撤销的消息,到2022年10月,我历经3轮官司,最终胜诉,长达2年7个月的煎熬终于结束了。
我感到很欣慰,一是新通的推动,是他们建议我打官司,也全心全意帮助我与澳洲政府“硬碰硬”。
二是虽然打了3次官司,但并没有影响我和移民局的关系,人家就认这个“法理”。
三是澳洲这个国家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待。
任何机构都有可能犯错,包括政府,但中国有句话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”,犯了错误后,能够认识并改正错误,就是最好的事情。
我在选择移民的国家时,最大的希望是,我们去的是一个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的地方,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公平,而我们中国移民在海外又是相对弱小的群体,只有当一个国家拥有健全的法制时,才能给我们安全和保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