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谈及美国投资移民EB5时,我们常说“一人申请,全家移民”,比如先生是主申请人,太太和符合条件的子女就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,全家一起获得绿卡。然而,在现实中,确实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,放弃与伴侣一起拿绿卡,那么如果多年后她后悔了,该怎么办呢?最近,新通的一位美国移民老客户就遇到了同样的问题——
我们家在10多年前办理了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,我先生是主申请人,女儿是附属申请人,他们俩拿了美国绿卡后,一起去美国学习和生活了。目前,老公和女儿已经持有美国10年期永久绿卡。
当年,我主动放弃了和老公女儿一起拿绿卡的机会。原因有二:第一,我的工作相对比较敏感,拿绿卡可能会对工作造成影响;第二,移民主要是为了提升女儿考美国名校的几率,我自己拿不拿绿卡无所谓,我本人也不想出国。我们的计划是,女儿大学毕业就回国工作,一家三口就分离那么几年时间,所以绿卡自然对我也没有那么重要了。
但是计划不如变化。我原本想让女儿在国外镀个金就回国,但是我女儿在美国非常努力,一路过关斩将,不仅考上了名牌大学,毕业后还被美国的名企录用了,这样一来,她说什么都不肯回国,一心要留在美国工作和生活。
我错过了女儿足足10年的成长,她的未来我不能再缺席了,我想陪着她工作、结婚、生子……既然女儿不肯妥协,那么只有我这个已经退休的老母亲做出一点“牺牲”,去美国和她团聚了。
想要去美国长期生活,没有绿卡怎么办,我后悔啊,当初为什么没有随先生一起拿绿卡。但我很快调整心情,马上找10年前帮我们家办美国移民的中介想办法。联系了新通移民才知道,美国有一个Following-to-join通道,可以把我加入到原本的移民申请当中。如果不是新通告诉我,我还不知道有这样的好事,术业有专攻,人家果然专业!
2019年3月,我开始走Following-to-join通道,一切都发展得挺顺利,年底我的绿卡也按时签发下来了,正当我雀跃不已之时,我发现自己的绿卡是2年期临时绿卡,说好的和老公一样拿10年期永久绿卡,现在怎么变了?!我随口说了一句,这绿卡好像不对。随即接到新通移民小秦的电话,她说她再一次查阅了美国移民法,我这样的情况就是应该获得10年期永久绿卡的,是移民局搞错了,她要帮我申诉,让我不要“认栽”。
申诉是一把双刃剑,我们保护自身的利益,同时也意味着质疑移民官的判断,指出他们工作上的疏漏,大家都知道,这不是一条简单的路,不知道花费多久的时间,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。新通说要有死磕到底的精神,移民官也是人也会犯错,美国给了申诉的权利,就是用来纠正错误的。
2020年3月,新通帮我向移民局申诉,申诉理由是: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,先生已经获得了10年期永久绿卡,太太应与先生保持一致,也应获得10年期永久绿卡。有法有章、有理有据。移民局接到申诉后,就开始进行调查。终于在2021年3月,重新给我签发了绿卡,这次是10年期永久绿卡,和我先生、女儿的一样。
虽然这个小插曲曾经让我有过不快,但我心里一直是温暖的。最暖心的感觉,莫过于我随口一提的话,有人认真听了而且还帮忙解决了。如果说10年前我喜欢新通的原因,仅仅是因为她们的专业能力过硬,帮我们顺利办好移民,拿到绿卡拿回本金;那么10年后的今天,我更加喜欢新通了,因为我真正了解了她们,她们不是冷冰冰的一群打工人,而是一群热心肠的好孩子,能把我当做朋友,为了我的利益想尽办法,真真正正地打动到了我的内心。
小课堂: following-to--join是什么?
它不属于亲属移民申请类型,是一种特殊的申请方式,如果主申请人已经拥有合法的长期绿卡,只需符合一定条件,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就可以通过following-to-join跟随家属获得绿卡,相当于把配偶和子女作为跟随受益人加入到原本的移民申请当中。
申请following-to--join需符合一定的条件:
1. 主申请人必须是通过优先类别或抽签移民获得绿卡,包括:职业移民、通过兄弟姐妹是美国公民而获得绿卡、父母为美国公民获得绿卡。除此之外,主申请人还需有可用的签证名额。
2. 在主申请人获得绿卡之前,其配偶或子女与之的亲属关系已经成立,且在申请期间仍然有效,子女需21岁以下未婚。
如果您对following-to-join尚有疑问,可拨打4008-262-186详询新通移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