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投资移民
申请人背景:沈女士,贸易公司总经理,女儿目前在美国读高中,为了能考上更好的美国大学以及考虑到更长远的发展,沈女士决定移民美国。
分析难点:沈女士的投资款主要来源于企业经营所得和股票收益,其中股票收益占主要部分。但这笔款比较久,且当时投入额较大,因此需要其合法来源证明。
解决方案:根据沈女士提供的相关文件,在新通移民签审团队的通力协助下,打造了一份高质量的申请材料,递交给美国移民局。获得I-526批准后,新通移民马上又安排沈女士一家面签培训。为了三人同步,沈女士的女儿也回国一起参加了美领馆的面谈。最终一家三口顺利获批。
申请进度:
2013年2月初递件;
2013年2月底收到档案号;
2013年11月获得I-526审批通过;
2014年1月面试顺利通过,获得签证。